新《旅游法》自从10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各地旅游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旅游法》自从发布以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消费者对新《旅游法》中的“不得安排购物、不得索要小费”等规定期望较高。经过一个多月的考验之后,旅游价格具体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旅行社是如何适应这一变化的?昨天,记者为此采访了六安市部分旅游企业。
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火爆,旅行社也因为新《旅游法》出台上调了价格。飞燕旅行社徐经理告诉记者:“‘十一’之前去云南,价格在1000-2000元之间,但新《旅游法》实施之后,价格上调到3000-4000元,由于云南当地景点消费价格上升,我们的组团成本价也就提高了。”迎驾国际旅行社经理陈梅也介绍说:“以前去香港每人1000多元就行了,但现在需要4000元左右;去泰国以前3000元,现在已经涨到6000多元了,但我们也没有办法下调价格,因为组团成本就是那么多。”
新《旅游法》的实施,让旅行社业感觉压力很大,为了跟上国家法律、法规的步伐,根据《旅游法》的规定,许多旅行社对内部管理也进行了调整。迎驾旅行社经理陈梅说,为了适应新《旅游法》,我们对旅游线路进行了整改,取消了自费、购物环节,旅行期间,白天是必须按照行程单上的路程进行,即使客人有购物需求,也是不允许导游带领顾客去购物。但在晚上自由活动时间,有购物需求的旅客可以让导游带着去。其次,内部管理上,旅行社带团的人都是取证上岗,必须要有导游证才能带团。最后,为了把自费从源头上给堵住,旅行社准备把导游的基本工资上调,带团补助的费用也从80元上调到130元。
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安排购物,需取消自费活动,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好事,但是在此次采访中,也有部分消费者认为,新法同时也影响了他们出去旅游的习惯。
市民刘女士坦言:“以前,确实挺讨厌导游动不动就把我们拉到一个购物点,感觉他们就跟推销员似的,里面卖的东西也不便宜。但现在取消购物之后,又觉得购物是旅游行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如果能不受限制,让我们自己选购才是我希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