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下午4点51分,记者在荷花园大厦拍摄到长沙火车站画面。时值,长沙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为256。 图/黄启晴)
本报长沙讯(记者 谭旭燕)今年9月底以来,长时间出现灰霾天气,10月17、18日多个空气质量监测点爆表。10月27日,长沙天空又摆出了一张忧郁的脸。环保部门的空气质量数据显示,长沙全天多个地区显示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不是一个适合呼吸的天气。
就在多处空气质量监测站亮起紫红色警示灯的同时,10月27日,湖南省环保厅召开《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代拟稿)》(下简称为《草案》)立法听证会,邀请了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制委和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领导以及环保专家学者参加,来自机关、学校、法律界、媒体和企业、环保NGO以及普通市民在内的23名听证代表出席。
“我认为出台这方面条例是非常必须的”、“要加强信息公开”、“老城区绝对要禁止烧煤”、“环境教育问题要重视,尤其是鞭炮问题,要加强环境教育”、“要有及时的在线监管机制”……来自各界的听证代表纷纷发表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围绕《草案》102条内容进行讨论,现场听证代表频频从座位上起立,站起来举手“抢夺”发言机会。多数听证代表对《草案》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的意见发表,三个多小时的听证发言时间,也没能让所有听证代表完成所有发言,部分听证代表迫于时间关系只能选择提交材料,进行“书面发言”。
“听完听证会之后,我们将收集听证会的意见,召开厅务会研究各项意见和建议,再根据厅务会的会议结果报省政府,省政府再在网上征求意见,再进行调研,再开各个方面的座谈会,再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再报省人大,省人大经过三审之后再决定。”省环保厅法宣处处长陈战军介绍说,作为今年湖南省立法计划中的重点内容,从调研到出台《草案》,再到《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终定下来,这个过程是比较长,也是比较严谨的,但是作为湖南省目前正在制定的唯一一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其出台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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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报株洲讯(记者 黄欣)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到2017年,要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在2012年的基础上下降20%以上,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在目前的方案中,一些治理任务即将收尾。在2014年底前,从工业、出行到环境监测各个方面,大气污染防治的阶段工作将显出成果。
在工业方面,2014年底前,要完成株冶铅锌生产系统冶炼烟气制酸尾气治理、株电机组脱硫脱硝升级改造、中航南方公司热电站除尘脱硫升级改造等重点项目。目前,旗滨玻璃株洲基地已经全线停产,清水塘工业区的转型升级、绿色搬迁也在逐步推进中。
在出行方面,要在现有自行车租赁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自行车覆盖面,到2014年底,自行车总量保持在2万辆以上;同时加快淘汰“黄标车”,力争2014年淘汰4000辆,2014年底前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2014年完成60%的机动车环保标志首次核发。
在监测方面,要升级改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14年,完成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升级,实现PM、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CO、臭氧等六项指标全监测。同时,根据已制定的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株洲也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